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我委结合国资系统实际,细化普法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法宣工作落实到位,实现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内容,并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图书,鼓励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和自主学相结合的方式,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内涵的理解。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召开国资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
市国资系统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市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市属国企领导班子成员及重点子企业主要负责人,系统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市国资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国资系统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效和经验,对下一步继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拓展成果、构建常态长效机制进行安排部署。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方面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我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网络观看了一起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案件。通过“零距离”旁听公开审判、“以案释法”的方式,提醒广大干部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做到慎初、慎微、慎欲、慎权,远离违法犯罪的“高压线”。另一方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市国资委2022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普法责任清单内容,制定《关于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的工作计划》,督导各市属国有企业多形式多手段开展学习,分层分级举办系统化、专业化培训。
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积极开展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以“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配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清理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等上位法和政策相抵触、不一致的规定和内容,并逐件进行审核,经梳理,我委保留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为11件,宣布失效,予以废止、修改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为0件。
2.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以及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严格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落实合法性审查责任,推进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截止当前,市国资委对有关重大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共计9次,出具审查意见9条,做到应审尽审。
3.规范公司章程审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芜湖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精神,市国资委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组织和行为,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强化企业公司章程的约束,发挥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截止当前,市国资委共审核4家市属国有企业公司章程。
4.有效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为进一步夯实党和政府的群众工作基础,提升本单位依法行政水平,市国资委明确主体责任、坚持依法履职、严肃工作纪律,对于通过“安徽省信访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流转的人民来信暨网上信访事项,及时签收,并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受理告知书或者不予受理告知书,以及处理意见书,坚决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聚焦群众信访突出问题,依法依规解决群众难题,确保有访必接、有难必解,第二批重复信访事项及“百日攻坚”信访积案化解率100%。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继续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企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