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妙运用“放管服”,高质量为企优环境
——市公管局创新代理机构服务和监管
我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准入资质取消后,快速发展,数量在高峰时达300余家。但与此同时,代理市场也出现了从业人员良莠不齐、代理机构违规挂靠、服务不佳公信度低的问题,扰乱了市场秩序。市公管局在确保市场开放的前提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服务理念,不断优化监管措施,引导代理市场有序竞争。截至目前,有稳定业务、健康发展的代理机构87家。
一、主要做法
(一)为代理机构畅通“进出”通道
为优化营商环境,将代理机构进入平台的方式由“集中登记”调整为“带项目登记”,使尚未在我市开展业务的代理机构,能够随同招标项目随时进入交易系统开展业务。依据信用评价,实施对代理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管。定期核查代理机构信用信息,及时清理“影子”代理机构和1年以上未开展业务的“僵尸”代理机构。今年以来,清理代理机构14家,新进代理机构6家。
(二)为代理机构优化评价规则
不断优化代理机构信用评价规则,突显服务功能。实行与信用评价挂钩的动态管理,各评价主体按照评价规则对代理机构的不良行为进行扣分,当累计扣分达到一定分值,暂停其相应期限内在平台开展业务的权限。同时,通过对代理机构良好行为和良好业绩予以加分,让越来越多的代理机构规范代理,壮大自己,有效提升代理服务质效。
(三)为代理机构搭建信息平台
市公管局公开发布的代理机构信用分和业务量,是招标采购人择优选择代理机构的重要参考。信用分由良好行为加分、不良行为扣分及业绩分构成,业绩分与业务量挂钩。市公管局建立的代理机构考评系统,除对代理机构的基本信息进行公开外,动态显示各代理机构的信用分及业务量。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择优选择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招标采购人结合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职人员配备及信用分值、业务量等择优选择代理机构。这一举措极大的满足了干事创业的代理机构拓展市场开展业务的需求。
(四)为代理机构提升能力水平
邀请行业专家,每季度对代理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开设网上“公管课堂”,为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免费提供自主学习提升的资源。实行代理机构“周例会”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代理机构开展工作情况,收集问题和建议,改善工作。开展代理机构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牵头成立代理机构能力提升互助组,引导代理机构自我约束、自我提升。
二、初步成效
通过强化对代理机构的服务和监管,促进了代理市场有序发展,有效提升了项目交易质量和进度,大大减少了因代理机构从业人员问题造成的项目异常等。
(一)代理队伍良性发展。通过一系列措施,使得守法经营、业务能力强的代理机构得到发展,一些违法挂靠、扰乱市场的代理机构市场份额逐步萎缩,促进了代理市场的优胜劣汰。
(二)交易周期大幅压缩。通过积极引导代理机构发挥主观能动性,工程建设项目的交易周期同比缩短约20%,采购类项目的交易周期同比缩短约30%。
(三)合同公开及时规范。通过代理机构积极督促和协助招标采购人,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及时公开率同比上升约30%,采购类项目的合同及时公开率同比上升约14%,合同及时公开率均接近100%。
(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通过提升代理机构质疑异议答复质量,有效降低投诉转化率。今年以来,市公管局受理的投诉数量与2021年同比下降约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