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5 13:00:00]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
2、评估机构:芜湖鼎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3、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16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南陵县许镇镇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五期厂房及南陵县许镇镇许镇村标准化厂房拟挂牌出租年租金评估》(芜鼎晟评字[2022]第9010号)。
5、评估对象:南陵县许镇镇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标准化厂房(五期)房屋年租金价值。
6、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陆拾万柒仟贰佰元整(¥607,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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