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7 18:08:00]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南陵县弋江镇凤洲村民委员会。
2、评估机构:安徽宇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3、评估基准日:2022年11月22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南陵县弋江镇凤洲村民委员会界山点2017年和2018年投资建设的钢棚租赁价格评估(安宇估价字(2022)第067号)。
5、评估对象:南陵县弋江镇凤洲村蔬菜温室大棚承包经营权年租赁价值。
6、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壹万柒仟肆佰零捌元整(¥17,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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