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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住建局关于做好建筑施工领域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质安科 审核人:吴文斌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3-01-29 17:13 字体大小:【    】


        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交局),江北集中区规建部、经开区规建局、三山经开区城建局,市建管处、质监站、轨道(隧道)质安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节后复工有序开展,确保节后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我市建筑施工领域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建筑施工领域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节后复工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研判工程复工面临的各类风险隐患,认真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项目实施推进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发动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隐患整改到位”,牢牢守住施工安全底线,为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夯实基础,严格落实节后复工安全生产“五个一”措施

        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要督促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节后复工安全生产“五个一”措施。

        (一)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各工程项目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本单位、本项目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完善本单位、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架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准确研判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制定一个严密的节后复工方案。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一个具有针对性的建筑施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方式步骤、时间节点、防范措施和责任分工等。

        (三)组织一次全员岗前安全培训教育。针对节后人员思想松懈,新入职及转岗工人较多等特点,施工单位要组织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新员工、转岗员工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四)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施工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通过设置宣传栏、悬挂安全条幅、张贴安全标语、滚动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全员安全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五)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排查。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节后复工方案要求,对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排查,重点对危大工程和城南过江隧道高风险环节以及施工现场上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确保施工环境和现场设备设施处于安全状态,严禁设备“带病”运行,项目“带病”复工。

        三、注重实效,常态化推进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

        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企业要严格执行《市住建局关于实施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的通知》(芜市建函〔20235号),自202321日起,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范围内实施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施工班组每天开工前检查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听取作业人员提出的安全问题和意见建议,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落实全员安全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对班前安全“晨会”进行拍照或录像,同时将相关资料上传至“芜湖市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互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互动系统”)班前安全“晨会”模块,以备抽查。

        四、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所有在建项目复工前由其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成立项目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条件验收检查。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位履职情况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人证合一”情况。

        (二)危大工程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现状及制度落实情况。

        (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设施、电器等安全状况,该拆除的拆除、该加固的加固、该保养的保养、该维护的维护,提前空载调试。

        (四)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强化预防建筑施工领域高处坠落事故若干措施(试行)》,重点排查“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

        (五)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施工现场是否执行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和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是否存在安全用电保护措施不到位、随意配电、私拉乱接、电线拖地泡水等行为。

        (六)复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排查进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以及宣传教育情况。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共同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通过“互动系统”申请复工,待监督机构复核确认后方可复工。复工检查、整改等过程记录以及三方签字复工报告作为工程项目安全资料归档保存,以备抽查。

        五、严格标准,切实把牢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关口

        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大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对节后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措施落实情况,从严落实“六个不许”规定要求,切实把牢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关口,即:未通过“互动系统”申请复工的一律不许复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的一律不许复工;视频监控、考勤设备未按规定安装的一律不许复工;安全生产“五个一”措施未按规定落实的一律不许复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不许复工;市“双标化”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许复工。

        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要压实监管责任,制定工作计划,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闭环管理,全面复核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合格一个批复一个;对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的项目,应立即责令停工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节后复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住建局将依托“互动系统”,对工程项目落实节后复工情况进行动态核查,并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下沉一线,对各县市区、经开区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未经复核验收、弄虚作假、擅自开复工的,实行顶格处罚。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28